关于做好来(返)辽人员防疫管理的通告
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,做好来(返)辽人员防疫管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和省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现将来(返)辽人员防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报备要求
1、从即日起所有来(返)辽人员,需提前24小时进行线上和线下双报备,实行落地即检,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,并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。线上通过扫描“来(返)辽人员报备系统二维码”或打开微信搜索“智慧辽源建设”小程序(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:zq.liaoyuan.gov.cn/1.html,报备信息自报备之日起48小时内有效)进行报备;线下用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(村)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备。如未提前报备,将在市域临界交通路口进行报备(需提供吉祥码、行程卡、核酸检测证明、报备证明),届时会影响您顺利通行。
2、来(返)辽人员报备系统二维码。
二、管控措施
1、中高风险区来(返)辽人员,实施14天集中隔离。
中高风险区查看方法:登录微信小程序“国务院客户端”→“疫情风险查询”→“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”。
2、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市(州)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(市、区)来(返)辽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+7天居家健康监测。
3、低风险区来(返)辽人员,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。
4、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后返回属地进行居家隔离7天。
三、管控须知
1、全市社区(村)收到来(返)辽人员报备信息后,要立即开展排查,采取相应管控措施。
2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管理责任,主动进行排查。对于来(返)辽人员,要告知其主动报备,同步将来(返)辽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(村)报告。
3、各县(区)、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火车站、汽车站等重点部位,商场、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及小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“来(返)辽人员自主报备”二维码,便于来(返)辽人员报备。
4、凡来(返)辽人员不主动报备、故意隐瞒行程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5、在辽期间,请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,若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,请第一时间向社区(村)报告,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(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)。
本通告自4月22日起施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。
附:东丰县、东辽县、龙山区、西安区、高新区各乡镇(街道)报备联系电话
东辽县融媒体中心
编辑:苏悦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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